反社會人格障礙(英语:Antisocial personality disorder,縮寫為ASPD) 是人格障碍的一種,在《精神疾病診斷與統計手冊》中歸類於第二軸發育障礙/人格異常類別B,必須超過18歲才能夠被診斷為反社會人格[1][2]。

反社會人格障礙英语:Antisocial personality disorder,縮寫為ASPD) 是人格障碍的一種,在《精神疾病診斷與統計手冊》中歸類於第二軸發育障礙/人格異常類別B,必須超過18歲才能夠被診斷為反社會人格[1][2]
自心理醫學發現此病態人格,近百年來便有不同醫學名詞出現,大致為:無罪感(Guiltlessness)、精神病態性人格卑劣(Psychopathic inferiority)、悖德症英语Moral insanity(Moral insanity)、悖德痴愚(Moral imbecility)。現代則多為用反社會人格英语Psychopathy#Sociopathy(Sociopathy)等醫學名詞。
反社會人格患者在初識時,往往予人理性、高EQ、善良、隨和、低調、謙和、無害的印象,甚至显得更有魅力,但他们缺乏同理心、悔恨和羞耻的心理特质,使得他们为人处世自私自利又冲动,同时他们善于伪装欺骗,也善于操纵人际关系。不受约束的态度让他们看起来更有魅力。在他们幼时的成长过程中,往往能找到许多生活紊乱或反社会行为的经历[3]。但他們做事其實有自己的想法,只是與社會主流不同,有時他們會想得比較多,或用自己的智慧達成自己的目的。
精神病態(Psychopathy)和反社會人格在行為上相似,但兩者並不是同義詞,被關押的罪犯中,診斷為反社會人格者的比例約為診斷為精神病態者的兩到三倍。多數在海爾氏精神病態量表英语Psychopathy Checklist(Hare Psychopathy Checklist,簡寫為PCL-R)得高分的亦通過反社會人格的診斷標準,而許多反社會人格的診斷標準的在PCL-R上並未得高分[4]

診斷標準[编辑]

根據美國精神疾病診斷準則手冊第五版(DSM-5)的定義,反社會人格疾患(Antisocial personality disorder)
A. 從十五歲開始,廣泛的「漠視及侵犯他人權益」的思考或行為模式,以下七項診斷準則中至少三項 (或以上):
  1. 不能符合社會一般規範對守法的要求,表現於一再作出侵犯法律或社會規範的違法行為。
  2. 狡詐虛偽,表現於一再說謊、使用化名、或為自己的利益或娛樂而詐欺、欺騙、哄騙愚弄他人。
  3. 做事衝動或不能事先計畫。
  4. 易怒且好攻擊,表現於一再打架或攻擊他人身體。
  5. 行事魯莽,不在意自己及他人安危。
  6. 經久的無責任感,表現於一再無法維持經久的工作或信守財務上的義務。
  7. 缺乏悔恨,羞恥和內疚感,表現於無動於衷或合理化對他人的傷害、虐待或偷竊。
B. 十八歲才可確立此診斷,以免跟少年反抗期混淆。
C. 有證據顯示個案十五歲以前為品行疾患的患者,即通常十五歲前即有行為障礙(conduct disorder,一種持續性的行為模式,此行為模式侵犯他人的基本權利或破壞了社會規範)。
D. 反社會行為不僅僅只發生於思覺失調症躁鬱症發作的病程中。

成因[编辑]

對於反社會人格障礙的成因眾說紛紜,未經科學證實的說法包括,有人猜測他們可能是在生長過程中,遇到某些原因導致他們對社會失去信任,進而影響到思想上的異常。另一種看法是,他們生理上的缺陷使得他們難以學得制約反應,也有人認為他們只是善於逃避心中不舒服的感受而已,但是這些揣測不僅缺乏理論依據,也顯然與反社會人格的特徵有所矛盾而不知所云,尤其反社會人格者遭證實的無情感反應、無良心制約、無道德意識及無罪惡感的事實,突顯出"逃避心中不舒服感受"的說法非常荒謬無稽。
美國哈佛大學哈佛醫學院瑪莎博士表示,真正會受到傷害的人是有情感和有良心制約的人,在她臨床25年經驗來看,反社會人格者沒有自我良知約束,也沒有情感可以傷害。根據瑪莎博士,科學實驗已證實,反社會人格者的大腦前額葉區塊對深層高度的情感毫無反應,只對最原始的情緒,包括憤怒、高興、自尊受損等情緒有反應。因此反社會人格是由先天腦部生物因素造成。

參考文獻[编辑]

  1. ^ 《4%的人毫無良知,我該怎麼辦?》 瑪莎·史圖特著 陳雅汝譯 ISBN 978-985-124-802-8
  2. ^ (中文)反社會型人格障礙 互联网档案馆存檔,存档日期2007-08-07.
  3. ^ 认识反社会人格障碍症
  4. ^ Patrick, Christopher J (Editor). (2005) Handbook of Psychopathy. Guilford Press. Page 61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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